思維慣性往往容易令普通用戶的判斷停留于感官范圍內,而專業領域的產品某些性能是由多個因素構成,因此影響該性能的原因就有多個。對于建筑領域的錨固產品,核心性能要求是力學層面的,以此為例我們一起來看看一款錨栓的抗拉抗剪到底是怎么評定的。
錨栓的抗拉拔強度到底由什么決定?
當使用同一種金屬材質且經過相同的加工成型及熱處理工藝,M10、M12、M16、M18、M20錨栓其金屬自身抗拉抗剪性能隨公稱直徑的變化呈現單調遞增,毋庸置疑!那么問題來了:錨栓的使用從來都擺脫不了基材而獨立承載,尺寸的大小只能代表鋼材部分是否滿足,而最富于變化的恰恰是混凝土基材。無論是性能的穩定性還是錨固區基材的尺寸大小,抑或混凝土內部配筋率都直接影響著錨栓傳遞的外部荷載能否被混凝土可靠的承受。用NRK,C、 NRK,s分別表示錨栓混凝土承載力和錨栓鋼材承載力標準值,那么錨栓的承載力就由兩者中小的決定。通俗的理解就是判斷在極限的狀態下,是混凝土被拉破壞(或者錨栓脫出)、還是鋼材被拉變形。
NRK,C由混凝土抗壓強度等級、錨栓有效埋深Hef決定,NRK,s由鋼材強度等級(5.8/8.8等)和錨栓規格對應的最小受力截面積,這也印證了錨栓產品在選用的時候為什么要提到強度等級和錨栓埋深尺寸。
根據《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JGJ145-2013 第六章 承載能力極限狀態計算相內容如下所示:
由6.1.3的計算公式可知混凝土錐體破壞受拉承載力標準值和基材狀態、基材立方體標準抗壓強度以及錨栓的有效埋深三個因素密切相關,且隨著有效埋深的變化呈現指數遞增。遞增幅度如下表所示:
由此我們能得出如下幾個結論:
1.鋼材強度等級確定的情況下,當錨栓有效埋深超過某一個臨界值,錨栓混凝土抗拉承載力標準值超過錨栓的鋼材承載極限力值,此時錨栓的受力能力不再隨深度的增加而增加;
2.在錨栓臨界有效埋深以內,錨栓的承載力受有效埋深大小決定,符合老話所說的“一寸長一寸強”;例如:C30 非開裂混凝土錨固區采用單個M12擴底型機械錨栓 螺桿8.8級強度進行錨固時,鋼材極限破壞力值67.4KN,此時對應的臨界有效埋深117mm,而很多情況下錨栓不會采用這么深的埋設要求,所以設計者或使用者在選型時要注意錨栓強度的可利用力值需多方面考慮;
3.當錨固承載力需要進行提高時,僅僅提高鋼材強度或者選用更大規格的錨栓未必能解決問題,還要合理提高埋設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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